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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Poulsen 凯文 普尔森
上榜理由:独创性
Vladimir Levin 弗拉迪米 莱文
电影里面黑客侵入银行系统并盗取巨额资金的情景已经司空见惯了,事实上这样的入侵行为第一次发生在1994年。弗拉迪米通过花旗银行的电汇系统搞到了几个大公司的账号和密码,把总额1070万美金的巨款转移到自己位于美国、芬兰、荷兰、以色列和德国的帐户。他的3个同伙在取款时被当场逮捕,然而他本人直到1995年才在伦敦机场被逮捕。1997年他被引渡回美国,被判处3年徒刑并赔偿花旗银行24万美元。除了40万美金之外,其余赃款全部被追回。
上榜理由:独创性 影响力 经济损失
David Smith 大卫 史密斯
人人都想成为第一,尽管第一个因制造计算机病毒被判入狱的名头不一定是值得妈妈到处吹嘘的事情。1999年,大卫 史密斯在新泽西通过一个盗用的AOL账号发布了Melissa worm(梅丽莎蠕虫),这是第一个通过邮件大量传播的病毒,它自动给被感染者Outlook的前50个联系人发送,嵌入附件并在文档中伪装成热播剧“辛普森一家”的剧透。这个病毒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包括微软 英特尔 朗讯科技等大公司在内共有300多家美国公司网络被感染,因为网络超载他们被迫关闭邮件系统,总计造成8000万美金的损失。在主动认罪后他被判处20月刑期和5千美金罚款,后来成为FBI特工,专门负责调查计算机病毒案件。有趣的是,大卫 史密斯是被另外一个与FBI合作的黑客乔纳森 詹姆斯追踪到的。
上榜理由:原创性 影响力 影响范围 经济损失